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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30 19:00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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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健全完善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同意,修订拉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修订背景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制度设置。这项监督制度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担当,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修订过程

根据2019年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参照西藏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设立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新修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工作目标

联席会议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督促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指导和监督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市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各成员单位的县级领导。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合署办公,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审计局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局领导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有关工作的衔接、协调和联络,承办联席会议安排的相关工作事项。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变更。

五、成员职责

各成员单位既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六、下步打算

下一步将积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加强对全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发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作用。

责任编辑:杨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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