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拉萨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对2021年度拉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2021年,市审计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当好“七个排头兵”、践行“七个坚定坚决”,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拉萨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决议决定,拉萨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持续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事业等财政支出
强化“六稳”“六保”,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着力增强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3,815万元,其中教育、城乡社区、农林水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民生支出2,443,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76%。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869万元,比上年增长16.34%;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拉萨建设,全市农林水支出527,937万元,比上年增长11.01%;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改造城镇棚户区建设,增加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租赁住房补贴,全市住房保障支出89,408万元,比上年增长21.98%。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加强财政管理
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缩小县(区)间财力差距,提高基层财政统筹能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做好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推动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对预算资金实行绩效运行监控。
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市审计局对拉萨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37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共发现问题182个。
一、拉萨市本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拉萨市财政决算表明,2021年,拉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4,734,395万元,总支出4,702,821万元,结转结余31,5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334,177万元,总支出261,128万元,结转结余73,0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财力36,262万元,总支出29,933万元,结转结余6,329万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管理方面。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比例较低。二是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调减比率过大,涉及资金17,853.47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涉及资金16,285.50万元。二是超过规定时限追加指标,涉及资金4,223.57万元。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未按规定清理、撤销财政资金账户,涉及资金1,235.45万元。二是超标准配备固定资产。
(四)建设项目管理方面。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拉萨市外事办公室2020年至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拉萨市统计局2019年至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一是虚增当年财政支出,涉及资金6.65万元。二是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资金140.16万元。三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涉及资金6,845.88万元。四是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账户转存资金,涉及资金4.22万元。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68.79万元。二是原始凭证管理不严,涉及资金30.01万元。三是超标准配备办公电子设备,涉及资金16.80万元。四是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资金10.12万元。五是未及时收缴房租,涉及资金4.57万元。六是违规发放伙食补助、加班补助,涉及资金4.22万元。七是应缴未缴财政资金,涉及资金3.14万元。八是违规开设财政账户。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围绕推动党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为全面摸清拉萨市政府扶贫产业项目在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对拉萨市扶贫产业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对市县两级财政专户和16家市直预算单位专户清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程参与了拉萨市寺庙财税监管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对拉萨市“十三五”、“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主管部门监管方面:一是滞留前期经费,涉及资金1,428.70万元。二是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三是前期经费管理不够规范。四是违规将前期经费拨付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五是前期经费切块下达、滚动使用方式致使财政资金长期沉淀在用款部门。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前期经费应归还未归还8,465.78万元。二是前期经费闲置未能发挥资金效益1,536.93万元。三是违规使用前期经费1,000.00万元。
3.项目管理推进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部分已完工项目未执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以及个别建设项目实际执行超概算。二是前期经费推动重点项目中145个未获得国家投资计划,34个项目实际已经取消。
(二)对拉萨市2016年至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题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化建设项目缺乏行业统筹规划,个别项目未开工建设、项目运行效益不佳以及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做好项目建档立卷工作。二是网络安全方面。8县(区)和4个功能园区的213家单位中部分单位2021年度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其中:169家单位未明确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185家单位未明确网络安全工作机构名称,187家单位未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194家单位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188家单位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三)对拉萨市驻区外各类机构设置及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拉萨市人民政府驻海口办事处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二是拉萨市公安局驻成都追逃工作站违反规定经营宾馆。三是拉萨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未按规定续签合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对林周县2020年度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项目决策制度及运营管理方面。一是重大事项决策执行不严,涉及金额1,330.88万元。超概算进行招投标、项目未严格履行采购程序、采购项目未进行验收。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项目闲置、实施进度缓慢、未产生效益、未按约定分红以及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涉及金额743.50万元。二是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485.15万元。三是超预算支出资金,涉及金额323.76万元。四是资金监管不到位,涉及金额19.41万元。五是未按规定分期付款,涉及金额10.00万元。
(二)对拉萨市小康安居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项目决策制度及运营管理方面。2个县(区)项目未批先建、2个县(区)未进行公开招投标、4个县(区)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个别县(区)还存在虚假招投标和未根据新的概算批复文件及时修改合同内容的问题。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且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2,098.00万元。二是违规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608.00万元。三是项目资金核算不及时,涉及资金 1,002.27万元。四是无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涉及金额300.00万元。五是多计工程款,涉及金额10.00万元。六是个别县(区)财务管理混乱。
(三)对拉萨市2021年汽车促消费系列活动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超市餐饮百货消费券核销率为45%,核销比率较低。二是资料提供不完整。
五、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21年,对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至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涉及资金17,000.08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涉及资金1,966.80万元。
(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以税收为基础,测算并发放企业发展金298,369.75万元。二是未按规定清理、撤销财政资金账户,涉及资金636,115.15万元。三是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本级国库,涉及资金32,780.78万元。
(四)其他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三公”经费列支不规范,涉及资金466.97万元。二是违规用现金发放津贴补贴,涉及资金484.69万元。三是未履行财政管理程序,调剂使用财政资金67.75万元。四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资金54.39万元。五是违反规定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涉及资金23.75万元。六是无依据支出游泳优惠卡补贴及差旅费,涉及资金20.63万元。七是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资金18.24万元。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迁建一期、二期项目、对尼木县低温太阳能供暖建设项目、拉萨市柳梧新区滨河路绿化公园建设项目、拉萨市东环线北线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未履行程序直接发包,涉及资金232.54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不足、设计深度不足,涉及资金2,739.96万元;相关参建单位串标;违法发包;未按程序审批初步设计概算;资金未完全落实,未按规定招标。
(二)工程管理不到位。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未认真履行合同;招标代理公司违规收费;评标委员会未按规定评标;代建单位履职不到位;设计单位未按约定提交相应成果资料;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全过程造价审核单位、清单编制单位履职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标底;未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EPC总承包单位违规承揽业务。
(三)未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未落实到位,涉及资金85,374.73万元;项目结余资金23,669.88万元;违反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多计工程款13,297.63万元;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支付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涉及资金800.00万元;违反规定超概算,涉及资金725.98万元;未按合同缴纳履约担保金,涉及资金498.27万元;多计取代建管理费37.08万元;应缴未缴利息收入28.81万元;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3.20万元;此外还存在未按规定拨付工程款、未按规定设置基本建设财务会计科目、工程项目未编制竣工决算报表。
七、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对拉萨市妇女联合会、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拉萨圣地生态园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当雄县羊八井镇、当雄县当曲卡镇、对城关区吉崩岗街道办事处、城关区娘热街道办事处、城关区夺底街道办事处、曲水县曲水镇、曲水县才纳乡、尼木县塔荣镇、墨竹工卡县唐加乡、堆龙德庆区德庆镇、林周县江热夏乡、达孜区塔杰乡等16家单位的7名领导干部和19名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履行经济事务决策和内控管理方面
1.经济事务决策不规范:未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涉及资金11.98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借调人员手续、干部借调管理不规范。
2.内控管理不健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涉及资金181.74万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00.46万元;会议纪要与原始会议记录内容不一致、归档不完整;未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群众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整治不到位、属地存在污水乱排的现象;未按规定办理公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未严格执行采购验收程序;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后勤管理不规范、超标准制定慰问制度。
(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
违规安排精准扶贫岗位并发放生态岗位津贴,涉及资金2.25万元;生态岗位补助对象识别不精准,涉及人数40人;超范围列支项目委托业务费,涉及资金25.00万元;定向补助对象识别不精准,涉及人数2人;不符合条件人员连任专职草监员,涉及人数8人;产业项目经济效益较差;未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推进缓慢;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补贴资金使用不规范;以批复代替合同。
(三)履行财政财务管理责任方面
1.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和使用现金,涉及资金5,629.21万元;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涉及资金2,581.65万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涉及资金1,388.10万元;挪用征地拆迁集体补偿款,涉及资金888.67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资金403.04万元;无预算支出挂往来账,涉及资金354.19万元;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划转资金198.00万元;截留征地拆迁集体补偿款,涉及资金159.05万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4.31万元;账实不符,涉及资金64.54万元;违规发放补助,涉及资金62.66万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涉及资金43.29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涉及资金115.92万元;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涉及资金23.61万元;超标准慰问并发放慰问金,涉及资金20.59万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涉及资金18.21万元;超标准配备办公电子设备,涉及资金14.83万元;公务车辆日常管理不严、公务车辆挂私人户头,涉及金额8.78万元;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8万元;未兑现部分工程款及补贴,涉及人数37人,涉及资金3.22万元;工资发放标准不合规,涉及资金2.5万元;私车公用,涉及资金1.47万元;老年人两项补贴对象识别不精准、重复发放补助,涉及人数7人,涉及资金0.9万元;改变预算支出用途,涉及资金0.5万元;年末突击花钱。
2.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552.05万元;多列支出2.04万元;虚列收入,涉及资金1.20万元;基本户收支未进行账务处理;费用报销不规范、审核不严格;财务交接不规范、不完整;未按规定装订会计凭证。
(四)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方面
一是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资金612.13万元。二是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未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未定期盘点。三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五)履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涉及资金4,179.71万元。二是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涉及资金53.57万元。三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不规范,涉及资金3.54万元。未按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合同管理不规范。未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设项目未批先建。
(六)履行公司治理责任方面。
一是消耗性生物资产损失未及时进行会计确认,涉及资金3,243.00万元。二是未经公司集体研究、未经拉萨市国资委批准,核销消耗性生物资产损失,涉及资金2,600.00万元。此外还存在未准确分摊成本;未按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八、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对拉萨平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一是未签订资金用款协议(合同),涉及资金2,510.03万元。二是短期投资未履行资金审批程序。三是未按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四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超标准租赁公务用车。
(二)资金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方面。一是多列所有者权益少列负债,涉及资金10,000万元。二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资金8,543.83万元。三是利润核算不准确,涉及资金1,772.90万元。四是账实不符,涉及资金1,016.72万元。五是未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涉及资金146.67万元。六是运营收入未纳入公司财务统一核算,涉及资金107.88万元。
九、审计移送处理事项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主管部门移送处理事项15件,问题线索主要涉及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相互串通投标、违法分包、转包,管理咨询公司违规编制工程量清单、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评标、未经国资委批准核销消耗性生物资产损失、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成立合资公司和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事项、基本户收支未进行账务处理、费用报销不规范、审核不严格。对移交的线索,相关部门已处理完结7件。
十、审计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按照“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各类沉淀资金,切实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二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项目期末突击花钱等问题。三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部门预算及财务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加大对部门预算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完善预决算编报、专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核算等规章制度,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约束力,加强财务监管,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部门应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准确编报采购预算,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四)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项目前期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化、合理化,有效发挥前期经费效益撬动作用。二是强化信息化项目统筹规划。建立全口径信息化投资和项目统计机制,逐步实现信息化项目管理部门全过程贯通。确保信息化建设项目内容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做到信息化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有力推动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三是严格落实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构建规范财政、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内控机制,防范资产管理风险,严堵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好国有资产权益。
(五)强化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切实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规程,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投资决策机制,保证企业资产资金的安全完整,切实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六)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跟踪检查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二是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防止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责任编辑:次旦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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