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5月6日局党组第3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杨超等同志工作分工及任免调岗安排如下:
1.杨超同志协助管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工作;
2.免去扎西央珍同志法规与审理科科长职务,协助管理法规与审理科工作;吉吉同志主持法规与审理科工作;
3.免去马玉凤同志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科长职务,协助管理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工作;
4.免去白玛卓嘎同志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5.免去格桑曲珍同志财政审计科副科长职务,调任至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6.黄丽同志调整至财政审计科工作;
7.杨玲娟同志调整至法规与审理科工作。
以上同志请于5月10之前完成工作交接并到任(岗)。
中共拉萨市审计局党组
2022年5月7日
责任编辑:尼玛次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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