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市司法局安排,市审计局派出2名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参加北京专家团规范性文件审查专题培训会,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伍玉梅主持,由北京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王仲菊授课。
此次授课是以拉萨市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立足于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的一次专题培训。王仲菊处长指出,规范性文件是指由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三个环节:一是制定程序。需要经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其中合法性审查是核心环节。二是备案监督。主要指人大监督、内部层级监督、人民法院审查、复议附带审查、社会公众异议审查。三是文件清理。实行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机制相结合。
规范性文件审查一定要明确审核主体的基本原则,明确第一责任人,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严格限制规范性文件权限边界,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相关事项,不得无依据制定减损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的决定,要严格审核制定主体是否适格,有无超越法定职权。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深刻认识到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是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的必要手段,也是规范权力运行、维护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我们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把握工作基本要求,切实推进审查工作开展。
责任编辑: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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