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审计局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审计质量提升这一核心目标,在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审计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理在规范审计权力、提高审计质量和防范审计风险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审计风险防控和监督职责,提升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一是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理工作,强化审理人员法治思维,使审理工作能从宏观大局出发,将依法审计的基本原则贯穿到项目审计的全过程,促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确保审计项目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是强化审计质量管控,严把审计程序和质量关口。我局严格遵守审计项目实施流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对审计全过程实施精细化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审理人员各负其责、同心发力不断提高审理规范化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审计质量。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了审计机关内部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和风险意识;同时,积极推进递进式审理,对项目审理工作实行三级审理制度,对可能存在的薄弱点,对事实描述不清楚、问题定性及依据不准确、审计处理处罚不恰当、部分问题未反映或反映不充分的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在坚持“综合审理、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发挥审理人员最大作用,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三是重视项目审理,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对审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复进行总结、梳理、分析后撰写审理意见书,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与审计业务人员进行交流,避免相似问题反复发生,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审计项目质量不断提升,从未发生过行政复议,有力地维护了审计机关秉公执法的光辉形象。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审计质量控制的要求开展审计业务工作,加强审计人员综合工作能力以及业务素质的有力提升,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提升审计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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