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计要闻

市审计局多措并举 打通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1-07-29 10:30
来源:拉萨市审计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加强审计整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拉萨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关注了审计报告揭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建立审计整改动态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审计机关报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整改报告、采纳审计建议和建立完善制度情况、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等。

二、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一是我局各业务科室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被审计单位整改的问题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执行清单销号制度,对积极整改到位、有效解决问题的,予以对账销号。二是开展审计回访,对被审计单位回访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履行职责,文明审计,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情况;被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情况;征询被回访单位对审计机关加强改进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督促整改,确保改到位、不反弹。被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和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

三、建立审计整改向人大报告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审计整改工作方式,以人大监督作为推动审计整改的强大动力,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每年向本级人大作报告,促进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期限,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着力打通审计的“最后一公里”。

四、建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监督协作机制。拉萨市委审计委员会统筹协调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与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在问题线索移交、问题协查、巡察和督促协助审计整改等方面协作配合,建立审计整改监督长效机制。

五、完善制度办法,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办法》,结合拉萨市审计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拉萨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办法》。促进了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保障审计整改督查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达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