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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1-27 10:29
来源:拉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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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拉萨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审计局为拉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审计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市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市审计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组织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4、向拉萨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拉萨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拉萨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⑵、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街道办事处)财务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⑶、使用市财政资金和占用国有资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⑷、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⑸、市直各部门、县(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拉萨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⑹、全市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⑺、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拉萨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按规定对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及依法属于拉萨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市级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7、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拉萨市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及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拉萨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参与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负责全市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市审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1、组织开展全市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审计科研和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12、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科、财政金融审计科、基本建设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处(副县级)、经贸企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信息中心(事业编制),核定编制48名。行政编制40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信息中心事业编制4名。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印章印鉴、档案、信息、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协调、对外交流、后勤保障、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教育、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项经费、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拟订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撰写审计年鉴。

2、法规科: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法规草案;负责审计项目统计和审计业务档案管理;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检查督促机关业务科室相关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审计法制宣传、普及工作;受理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质量并对核查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对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决定进行复核。

3、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审计拉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县(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起草向拉萨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拉萨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向拉萨市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机构的审计监督及相关审计事项;根据自治区审计厅授权,对国家金融、保险、证劵驻藏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4、基本建设投资审计科:组织审计拉萨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根据自治区审计厅授权,对中央、自治区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5、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科:组织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或占用国有资产的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市委部门、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审计县(区)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6、经济责任审计处:负责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负责实施组织部门和国有企业监管部门委托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拟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则制度。

7、经贸企业审计科:负责审计全市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负责相关审计调查。

8、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审计全市有关部门和受拉萨市人民政府委托由其他单位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根据自治区审计厅授权,审计相关资金和项目,开展相关审计调查。

9、信息中心:负责“金审工程”信息网络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和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审计信息的编报草拟工作。

第二部分 拉萨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拉萨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度总收入1708.28万元,(包含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163.03万元)较上年增加502.74万元,增长29%;总支出1667.45万元,较上年增加560.3万元,增长34%。结转结余16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63.02万。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1708.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45.25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63.03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545.25万元,较上年增加338.9万元,增长22%。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年总支出166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45.2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438.1万元,增长28%。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3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77%,较上年增加438.1万元,增长28%;项目支出485.08万元,占总支出数的31%,较上年增加414.12万元,增长8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7.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9.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0.44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7.4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0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39.3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29.1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38.88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审计局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单位: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1.24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18年度本单位未有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末我单位车辆编制7辆,实有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34万元(包含了驻村油料1.84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0.11万元。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8年度我具有1次公务接待,支出费用0.1万元,接待福州审计局6人。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拉萨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3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85.0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1.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2.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0.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85.08万元,主要包括审计业务经费及审计委托中介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指标38万元,(2017年度下达)。实际支出37.5万元。此次采购是财政统一集中政府采购,主要购买了审计人员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一体机、数码照相机、基建审计专业仪器、移动硬盘、u盘、钢尺等设备,安装了单位的LED屏。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1530.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2.7万元,固定资产1051.33万元。

1.流动资产中:库存现金6.81万元,银行存款252.68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40.82万元,其他应收款2.4万元。

2.固定资产中:房屋6477平方米,账面价值494.17万元;车辆7辆,均为业务公车,账面价值254.44万元;其他资产258.59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设置绩效目标、监控预算执行、下一步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开展评价绩效管理结果等工作。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涉及扶贫项目也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8年我局还为对重大项目进行过绩效评价。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我单位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审计事务:指反映政府审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审计业务、审计管理、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其他审计事务支出等。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1-8: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责任编辑:格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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